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办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等。
近年来,文身出现“低龄化”现象。未成年人文身容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就业和生活,让未成年人受到不良文化侵蚀。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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