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一涉黑企业的非法越界开采行为,破坏可采煤炭资源总量600多万吨,价值达40多亿元,造成矿产资源严重浪费,扰乱矿业开发市场秩序,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单位山西某公司罚金人民币30亿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与其他罪刑数罪并罚后,被告人陈某某最终被判决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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