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明材料,近50万元减免难享受
交租人想让酒店担责,酒店称只对签合同方负责
2023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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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尚青龙 李自强

  与酒店内的一家“水疗与美容”项目经营方签订合同,做美容业务,后项目失败,双方产生纠纷。日前,黄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合作期内青岛市出台过房租减免政策,按照政策她作为实际经营者可享有近50万元的房租减免,但项目方与酒店方均未告知。
  据黄女士反映,上海盈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黔”)为青岛海尔洲际酒店“水疗与美容”项目经营方。2019年11月3日,黄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合作期限为3年。
  “没想到接着就遇到了疫情,2020年停业多次。当年11月20日,我们签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对租金、耗能费用重新做了规定。”黄女士说,直到2021年4月,双方又因纠纷,合同解除。
  “去年三四月份,我才听说政府2020年出台过疫情租金减免政策。”黄女士说,她算了一下,自己可减免金额有近50万元。之后,黄女士多次找青岛海尔洲际酒店和上海盈黔相关负责人询问相关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实质答复。
  “我是实际经营者和交租人,政策要求把租金减免落实到实际经营者身上,酒店却没有按照政策执行。”黄女士质疑,纠纷是她和上海盈黔双方的,但青岛海尔洲际酒店应该按政策落实租金减免。而且在诉讼维权过程中,酒店方一直未提供相关的减免数据等证明材料,导致她维权证据不足,一直没法享受租金减免。
  黄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双方存在哪些纠纷?记者多次电话联系上海盈黔核实情况。5日,终于联系上一位该公司的原负责人,不过其表示自己已离职,不方便接受采访。但作为自然人,他表示,对于双方存在的纠纷法院明确判决过,所有问题请以法律判决为准。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双方打过多次官司:2021年5月,上海盈黔将黄女士诉至市南法院。法院判决,双方在2019年11月3日签订的《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已于2021年4月3日解除;黄女士赔偿上海盈黔损失10万元;上海盈黔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后黄女士提起上诉,2022年8月3日,青岛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2年,黄女士将上海盈黔以及作为第三人的海尔洲际酒店诉至市南法院。今年5月22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上海盈黔返还多收取黄女士的相关费用共计316131.7元。至于黄女士提起的诉称疫情期间减免房租和能源费490361元,因为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那青岛海尔洲际酒店是否执行了房租减免政策?是否应该督促转租方将房租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因青岛海尔洲际酒店负责人临时有会,无法如约接受记者当面采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酒店方,他们所有的业务往来只能跟与酒店签订正式合同的一方开展,而黄女士自始至终没有跟酒店签订任何合同。房租减免政策确实有,而且已经落实。至于黄女士与上海盈黔之间的纠纷,酒店方确实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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