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公告
刘海防、李春利、李克顺、宋卫、耿勇兴、苟双龙、孙强志、刘大伟、杨福贤:
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阳分公司因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于2023年4月30日与您终止劳动合同,请您于2023年6月15日前到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7号公司303办公室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逾期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将由您本人承担。
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阳分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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