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瑞桓
最近大火的《消失的她》,似乎一巴掌打醒了处于幻梦中的把骡子也能当成白马王子的女人们。用命换取看清渣男、捞女的真相,这代价未免过于太大。所以,该如何“避坑”成为现代人的集体焦虑。人生短暂,每个人其实都没有多少试错的机会,而经典作品的伟大,就在于它能给你一双慧眼,引领你体验未知的人生。王蒙先生说:“读一部《红楼梦》,等于活了一次。你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也能找到真真正正的识人术。这在中国小说中是不可多得的,鲁迅先生说:“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一般小说中的人物总会多多少少带有概念化的影子,用概念化的模板去套现实中的人,往往又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却能教会你如何一字识人,而这一字就在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纂成的回目之中。
《红楼梦》第二十四回塑造了一个放高利贷的泼皮醉汉——倪二。泼皮、醉汉、放高利贷,这哪一项也和好人不沾边。而就是这个人,却出手大方地借给贾云“十五两三钱还有零”的银子,且仅因是邻居连利钱也不要,解了贾云的燃眉之急。曹雪芹写这样一个人物是要塑造一个和贾云那“不是人”的奸诈舅舅——仆世人对立的形象吗?是,也不是,如果那样倪二就成了因被逼才走上“歪道”的梁山好汉了。所以曹雪芹在这一回目用了一个绝妙的字——“醉”,人醉之后即可吐真言,也可失态,总之是非理性的状态。以放高利贷为生的倪二,不是慈善家,只有“醉金刚”才能“轻财尚义侠”,这就是人性的另一面真相。
这一回的后半句是“痴女儿遗帕惹相思”,痴女儿指的是宝玉房里的三等丫鬟小红,这是个早就看透“千里搭凉棚没有不散的宴席”的现实女,所以这里的“痴”是要加个引号的,她“痴”的目的是要“惹”起贾云的相思,能抓住虽然家道破落,但毕竟是公子出身的美少年成就一段姻缘,作为家生奴才的小红,实在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倪二醉是真醉,但轻财、义侠未必;小红痴不是真痴,惹相思才是目的。《红楼梦》二十四回是讲“精明人”的故事,但在“醉”与“痴”的形态下又会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老实人贾云则是为了生存不仅四处求人,甚至认比自己小的宝玉为“爹”。“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按辈分的确也有这样的事实,但曹公在此大概是要一语道破“原来这贾云最伶俐乖觉”。若说这一回是人物用自己的无意识展示出了自己内心的隐秘性,那么第二十一回则是用侧写的手法揭示出了,处于关系架构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性。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这里只有爱咬文嚼字的人才能发现曹公的暗喻。按传统文化惯例,“贤惠”的女人说话怎么会“娇嗔”呢?“娇嗔”该形容“俏平儿”才对啊。所以这里必须把对人物的认识放到人物的关系中来看。因为袭人说话对象是宝玉,宝玉为人宽厚,虽然有爱吃红的毛病,与袭人也有云雨情,但宝玉是一个能“以情悟道,守理衷情”的护花使者;而贾琏是一个“惟知以淫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之人,当不得不与贾琏单独共处一室时,平儿也总是找理由到屋外去。这里看似写袭人与平儿,实则带出了宝玉与贾琏的人品。所以读《红楼梦》要细细咀嚼,倒不是难懂,而是要结合个人的生活经验来读。假若你是年轻的女孩,在职场中你是不是对人品厚道的异性更亲昵一些呢?所以只要把《红楼梦》还原到生活中,你就会发现,其实你不仅能读懂,而且还是践行者。
《红楼梦》还有一种回目是通过甄别用语的词性,来暗示作者对人物品性的界定。例如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香”,蘅芜君宝钗在史太君宴请刘姥姥的家宴上,听到黛玉对出了禁书《西厢记》中的“良辰美景奈何天”“纱窗也没有红娘报”时,就得空把黛玉叫到蘅芜苑“兰言解疑癖”。“癖”是指因长期的习惯而形成的对某种事物的偏好、嗜好,黛玉只和宝玉一目十行地匆匆浏览过一遍《西厢记》,绝没有到对艳词成癖的程度,只是在宴会上,黛玉“只顾怕罚,不理论”才脱口而出了这戏词,若黛玉知道自己有艳词癖,那在大庭广众面前就会有意避讳了。宝钗对黛玉的定性却是成“癖”,走火入魔。而宝钗借惜春画画需要材料时,为炫耀自己对画的渊博,故意列出了风炉、沙锅、柳木炭、生姜、酱等这些一般人根本想不到的东西时,聪慧的黛玉虽一眼就看穿了宝钗的心机,却只是戏谑地说:还需要“铁锅一口,锅铲一个”“好炒颜色吃”。黛玉虽然有讽刺宝钗之意,但不过是“雅谑”而已。“谑”就是开玩笑,丝毫没有恶意。所以曹公写宝钗用“癖”,写黛玉用“谑”,其心不言自明。
《红楼梦》的回目中还有许多仅一字就勾画出的人物,例如敏探春、酸凤姐、识宝钗、憨湘云、呆香菱、勇秦雯、慧紫鹃、痴丫头、情小妹、冷二郎、慈姨母、苦尤娘等,带着这样的界定去细细品味“红楼”中人物的言行,才能真正打开走进人物内心世界的那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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