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关于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示
1.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办理王某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1771******2516)冻结,现将被害人王某某的10000.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2.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在办理赵某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2662******7140)冻结,现将被害人赵某某的22021.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返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公示期自即日起30天。
如有异议,请致电济南高新分局反诈中心:0531-8508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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