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临清市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姜波勇擒窃贼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临清市委政法委、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lqsjyyw@163.com
联系电话:16606358136
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3年12月27日
姜波见义勇为事迹
姜波,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临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五级辅警。
2023年12月14日早7时许,姜波在临清市登瀛小区家中做饭时,发现窗外一名男子推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行走,形迹十分可疑,仔细看时,发现该男子很像之前打击处理过的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姜波来不及穿上棉衣服,不顾下雪湿滑天气寒冷,赤膊上身,穿着秋裤、拖鞋跑到楼下。嫌疑人发现有人追赶,丢弃电动三轮车逃跑。姜波奋力追赶近500米,将该男子抓获。经查,该男子因强奸、入室盗窃多次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一个月前刚刑满释放,短短30多天的时间,又先后盗窃作案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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