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视频账号AI“复活”价目表。 图源网络
近日,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技术“复活”逝世明星的做法备受争议。针对肖像被侵权使用一事,高以翔、乔任梁等多位明星的亲属相继网络喊话,要求下架有关视频,并直言:未征求同意的AI“复活”是在“揭伤疤”。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AI“复活”已经初步形成产业链,不但有专人负责发布视频引流吸引目标客户,还有专门的价目表,价格从一百到数万元不等。
专家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没有取得死者近亲属同意而用AI技术“复活”逝者,毫无疑问是侵权的,可以通过事后侵权责任追究的方式来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规制。
离世明星被AI“复活”
多位家属表示抵制
“嘿,你们好吗,我是CoCo李玟,这是一个充满爱和感激的时刻,因为我有机会通过这段视频与你们相聚,在我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能感受到你们无尽的爱和支持……”近日,一条李玟被AI“复活”的视频引起广泛讨论。在她去世八个月后,有网络博主利用数字技术,还原出她生前的一颦一笑,声音和影像均由AI生成。
除了李玟,同时被AI“复活”的还有张国荣、高以翔、乔任梁等离我们远去的公众人物。他们衣着各异,面向镜头却几近统一地都是先问好,再诉说对粉丝的思念等暖心话语。
发布者自称,这是一种情感抚慰方式,利用高科技给活着的人提供情绪价值;但在视频评论区,很多网友却质疑:这种行为打着温情的名义,实则在消费已经离去的人。
3月15日,高以翔生前经纪人转达高以翔家人的意见称,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严厉地谴责并坚决抵制该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家人会采取法律行动。同时,其家人也呼吁粉丝朋友们保持理智,切勿轻易相信涉事博主的讯息。
3月16日,针对儿子肖像被侵权使用一事,乔任梁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已经看到网上传播开来的“儿子被复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尽快下架,“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视频发给我的,这是在揭伤疤。”
3月17日中午,江歌妈妈发文谈“AI复活亲人”,她表示,“不接受用AI复活亲人!如果能‘复活’,也仅限于我亲自来做这件事!你们懂得我们(痛失挚爱的人)逝去的亲人吗?你们懂得我们(我与逝去的亲人)的感情是什么样子吗?你们不懂我们,又凭什么为我们(我与女儿)做决定!”
此外,据媒体报道,3月16日,此前发布AI“复活”明星视频的博主发文称:“因为‘复活’已故明星,涉嫌侵犯他们的肖像权,接下来,无法随意替大家‘复活’明星了。”同时,这名博主表示,会继续服务好那些希望通过AI技术“复活”亲人的粉丝。
目前,该博主账号下已无此前发布的AI“复活”明星视频。
AI“复活”“需求量很大”
已初步形成产业链
记者曾联系采访多个AI复活类账号。采访中发现,备受关注的离世明星被“复活”事件背后,已经形成了一门以AI“复活”营利的生意,并且初步形成了产业链。这些号称用高科技治愈人心的账号,背后不少成立有专业团队,自称科技暖人心,实则打着一通精明的“算盘”,用AI换脸逝世明星,引流,收费。
打开某视频平台,以AI“复活”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见至少数十个含有相关词汇的账号,并有一些账号还备注“收徒”或者“招代理”。这些视频账号多的粉丝数可达数万,少的仅有个位数。
有知情人士表示,这些视频账户基本都是代理或者AI视频制作者用于发布视频引流的,目前主要以公司、团队的形式为主,也有个人在做。以“代理”模式为例,如果有人想成为代理,需要一次性缴纳980元,然后上线会提供话术,同时提供需要发布的视频,代理将视频发布到平台后,如果有人想做AI“复活”视频,就可以按照话术去沟通,成单后只需要把客户提供的照片、音视频提供给上线,由上线完成视频制作。
在收费方面,也有明确的价目表。以198元的基础款为例,客户提供逝者照片即可,AI生成视频后,声音由AI进行配音,时长为1分钟以内。而价目表中价格最高的为598元,客户需提供照片和逝者的声音以及一段方言念出的逝者要说的话,最终生成AI视频,逝者的声音覆盖在方言念出的话上,其宣传整体还原度为90%左右,时长也为1分钟以内。如果是代理接单,可以与公司四六分成,代理可以拿到四成。
相关公司人员表示,有的代理刚刚做了不久,一周就接了20多单。“需求量很大,短视频爆了之后订单就来了”。
“收徒模式”则更为昂贵,学员需要缴纳近两万元的学费,然后公司或团队负责教会学员如何用AI制作视频,在购买相关硬件和软件后,可以独立接单。
此外,一些有专业基础的人将此类视频制作当成副业,收费一百到数万元不等。
“复活”明星或存在互动隐患
须让规范和监管走在前面
从不同的声音来看,大家争论的对象,更多的是在未经亲属允许,对于明星等公众人物的“复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工智能学院院长潘志庚告诉记者,AI技术用于“复活”逝者,技术上没有问题,但是伦理问题要慎重,人们的情感接受度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个人来说,并不支持这种复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逝者已矣,我们可以通过祭奠去怀念逝者。”对于亲人来说,还有一个如何与“数字亲人”相处的问题,有人睹“人”思情,会走不出来。
在公共领域“复活”明星,或存在互动隐患。其具备与大众互动的功能,互动的内容更值得考究。比如大众会问“数字人”一些感兴趣的问题,其中有些涉及隐私,或者对于挑战公序良俗的问题如何去规避。所以“复活”公共人物,有可能会给亲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需要通过相关立法进行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表示,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当中,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很显然粉丝如果想去“复活”明星的话,很难真正取得死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毫无疑问这就是一个侵权行为。
由此可见,某些打着为粉丝好的旗号复活逝去明星的做法,不过是消费逝者的伪善和作恶。对此,追星者理应冷静对待,拒绝这种营销手段,不让自己的狂热成为伤害逝去明星的帮凶。网络平台也应及时跟进,下架这些涉嫌侵权、有违公序良俗的视频。否则,任由这些视频到处流传扩散的话,必将对网络秩序、社会秩序、善良风俗带来严重侵害。
张凌寒称,人工智能治理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就是技术发展的快速性,以及技术发展和风险的不确定性。如何让监管更前进一步呢?更需要做的是让产业发展,“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如何让监管走到前面,比较稳妥可行的方法是始终划定技术发展的红线和底线,始终要求技术的发展不能突破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权益保护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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