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AI“复活”要担责,应避免滥用带来“二次伤害”
2024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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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AI技术的发展,通过AI合成照片和音频,让已逝亲人重新“开口说话”的愿望已可初步实现。但与此同时,这样的技术背后的伦理问题和法律风险也需要引起重视和关注。
  未经逝者亲属同意,擅自利用AI技术数字“复活”已逝去的明星,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魏增律师告诉记者,自然人享有肖像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逝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逝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除非AI制作者已经在逝者生前获得本人授权,或者在其逝世后获得其全体近亲属的授权,擅自通过AI技术制作逝者形象并公开的行为将构成对其近亲属的侵权。此时侵犯的不是逝者本人的肖像权,而是其近亲属的人格利益。
  需要警惕的是,倒洗澡水不要连孩子一起倒掉。“AI‘复活’亲人”与“AI‘复活’明星”具有本质区别,前者是逝者亲属主动所为,而后者则是网友、机构擅自为之,且未征求明星亲属同意,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AI“复活”虽在技术上已没有障碍,但并非谁都可以毫无顾忌地使用AI技术,随心所欲地“复活”任何人物。该项技术应用毕竟是新生事物,不可避免地遇到法律、社会道德、传统观念、科技伦理等诸多问题,需要厘清边界,对技术加以规制,避免滥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衍生“二次伤害”。
  同时,“AI复活逝者”在商业领域亦有一定的市场空间,能够满足部分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对此也应给予理解和重视,不宜一棒子打死。因此,从促进市场规范发展的立场看,监管部门需要及早研判,权衡利弊,拟定合理的标准,督促商家有序经营,保护数据安全。
  长远来看,相关法律法规要适时更新,顺应AI技术的高速发展,有效规范、约束相关行为,让AI技术为公众服务和谋利,而非沦为投机者作恶的帮凶。
  “我们呼吁,对数字复活技术进行行业监管、明确行为底线的相关法律体系和实施细则以‘打补丁’的方式早日细化和完善,让科技进步既能起到慰藉人心的作用,又不至于超越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说。
  综合央视网、红星新闻、扬子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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