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文登区出台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政策,明确了托育服务收费项目、定价形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退费政策,有效规范托育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促进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出台背景
2023年8月22日,《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明确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其他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出台意义
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提供政策保障
国家提出构建以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为主的托育服务体系,旨在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此次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出台,更好地为普惠托育机构认定管理提供价格政策支持和保障。目前全区经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和一体化幼儿园有35家,已有30家托育机构初步通过普惠托育机构资格认定。
切实维护婴幼儿家长利益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严格落实普惠托育政府指导收费政策,能够切实维护婴幼儿家长利益,让婴幼儿及早接受有质量和价格保障的托育服务,减轻婴幼儿家长看护照料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公办和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取的托育费最高标准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混龄班1200元,托小班1400元,乳儿班1900元;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混龄班1500元,托小班1700元,乳儿班2200元。托育服务机构要与婴幼儿家长签署书面收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开具发票收据。
强化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严格按照《威海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托育服务机构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婴幼儿家长公开服务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托育服务机构还需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托育服务机构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政策,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出台影响
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收费政策的出台,改变了以往托育机构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收费行为不规范,导致产生各类纠纷产生的状况。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多种管理方式,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其他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取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的伙食费、床上用品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非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婴幼儿家长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要求自行选择托育机构及相关托育服务,签订协议再入托,确保入托前信息公开,入托后放心。新政策出台后,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托育机构收费管理,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邹瑛 刘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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