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者张佩国的《不负桑梓:清代绅商与地方善举》,是一部考察清代绅商群体从事地方慈善活动的社会史研究著作。书中以赈灾、兴学、育婴等具体善举为切入点,从嘉定县的善堂到佛山镇的祖庙,再到晚清海宁州的水利,勾勒出绅商阶层在地方善举中的实践图景,并探讨其行为背后的儒家伦理、地域认同与现实利益。该书揭示出清代地方治理中官方与民间力量的互动与协商,阐明慈善不仅是道德实践,更是社会权力运作与文化秩序建立的重要场域,为理解清代社会结构变迁提供了富有启发的视角。
□惟寅
地方善举,各具风貌
清代的地方善举,深深嵌入王朝肌理,浸润地域文脉。它挣脱了单一救济的桎梏,将慈善、公用、治理熔于一炉,在不同的水土间,生长出各具风貌的形态。
江南地区以嘉定县为典型,构建了以善堂为代表的善举网络。存仁堂、育婴堂、清节堂等善堂,其款产来源呈现官民交织的复杂性。存仁堂公产中,既有士绅捐资购置的田房、“存典生息”的款项,也包含太平天国战乱后充公的无主田地,甚至官祀建筑的祭田也被划归其管理。当地善堂的职能远超救济,存仁堂不仅承担施棺代葬,还参与殡房重建、官祀庙宇修缮;育婴堂虽标称“民捐民办”,却需接受官府“劝捐”,绅董需向知县负责,成为官府“养民”事业的延伸。此外,善堂还与地方公共工程深度绑定,光绪年间嘉定县疏浚南翔市河、孙基港等河道时,善堂均参与经办。
华南佛山镇则形成了以义仓为枢纽的“善举联合体”。佛山义仓始建于乾隆六十年(1795),经费来源包括汾水正埠铺租、祖庙庙产、渡船收入及行业捐输,其功能覆盖灾荒赈济、育婴、施棺、修桥铺路、河道疏浚等多个领域。义仓的管理采用二十七铺轮值制度,以三铺为一班,每班公推六人管理,三个月一换,账目按月公示,既保障了管理的公正性,又使善举覆盖全镇。
徽州地区的善举实践,则凸显了商帮的主导作用,以屯溪公济局为代表,形成“以商养善、以善护商”的运作模式。清代徽州茶叶贸易兴盛,光绪十五年(1889),以孙华梁、洪廷俊为首的十四名茶商发起成立屯溪公济局,经费主要来自茶商每箱六文的专项捐助,由皖南茶厘总局统一征收。公济局的职能包括施药、施棺、育婴、赈灾等,光绪三十四年(1908)徽州遭遇特大水灾时,公济局绅董洪廷俊牵头筹措赈款,不仅动员本地茶商捐助,还联络旅外徽商组织义赈,同时获得两江总督府的资金支持,发放急赈、普赈、冬赈等各类赈济,并修复被冲毁的道路、桥梁。
绅商的担当与博弈
《不负桑梓》作者注意到,清代地方善举的背后,随处可见绅商群体的身影。他们兼具士绅的文化权威与商人的经济实力,游走于官民之间,既是善举的主导者,也是王朝治理与地方自治的中介者。
绅商群体中,有些是由士而商的科举功名持有者,他们凭借功名获得官府信任。嘉定增生杨恒福,一生躬身善堂,存仁堂、育婴堂的事务,河道疏浚、庙宇修缮的工程,皆有他的付出。海宁恩贡生盛炳奎,重建仰山书院、开浚石塘河、创设接婴所与永善堂,将善举延伸至教育、水利、慈善领域。
有些是由商而绅的捐纳功名者,他们用财富换功名,跻身绅商行列,以经济实力滋养善举。徽州茶商孙华梁、洪廷俊,捐得花翎四品封职,发起成立屯溪公济局,主导赈灾施药,洪廷俊更因善举封通奉大夫。佛山侨寓商人借捐纳功名突破身份限制,跻身义仓管理与祖庙事务,在地域社会中站稳脚跟。
还有一些是世代传承的绅商家族,他们以“贾而好儒”为家训,将善举融入家族基因。嘉定西门黄氏,黄宗文、黄世荣父子相继担任育婴堂董事,累计垫款一千多两白银。佛山石头霍氏,借捐纳功名、参与善举,长期维系着地方权威,让家族荣耀与善举情怀共生。
经费筹措上,他们不仅倾囊捐助田产钱财,更推动捐输制度化,让善举有了长久的支撑。嘉定的米捐、布捐、茶捐,由绅商牵头定规,经官府示谕成为固定捐项;徽州茶商将善捐纳入茶厘征收体系,由皖南茶厘总局代收,避免捐项流失;海宁硖石镇的丝商、米商,通过厘金局征收专项捐税,为留婴堂、广善堂提供持续保障。
事务管理上,他们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嘉定育婴堂执行司年、司月轮值,由二十四名董事按股垫补经费缺口,账目定期刊刻征信录,让每一分善款都清晰可溯。佛山义仓设司事登记收支,雇专人看守仓库,租谷征收、粮食赈济皆有专人负责。屯溪公济局制定详细赈济章程,急赈、普赈、补赈层层递进,赈款收支刊刻成册,让每个环节经得起检验。
在《不负桑梓》看来,绅商的善举不是单一的道德表达,而是“义利兼顾”的理性实践。一方面,他们以善举积累道德资本,收获社会认可。婺源茶商洪廷俊主持赈灾、修建谯楼、创办学堂,其事迹被《婺源县志》专门立传。海宁绅商沈煌创办开智公学、修复桥梁、资助善堂,被褚德彝撰写《沈丈少耕传》表彰。另一方面,善举也是他们维护商业利益、拓展社会网络的策略。佛山侨寓商人通过参与义仓管理与祖庙祭祀,获得地域社会认可,商业活动得到官府庇护。徽州茶商借公济局之名,争取茶叶贸易税收优惠,减轻经营负担;海宁硖石镇丝商、米商,通过主导善举巩固行业垄断地位,规范市场秩序。这份“义利共生”,让善举成为绅商身份合法化、利益保障的重要路径,也让清代的善举多了一份务实的生命力。
清末社会变迁的浪潮,让绅商的善举迎来新的转折。地方自治运动兴起,绅商们将善举与新政结合,推动善堂管理。南翔镇商务分会的李树勋、许朝贵,以“预备立宪”的国民资格为据,发起“更举堂董”,打破旧堂董世代相袭的局面。徽州茶商洪廷俊响应新政,创办茶商两等小学堂,修建新式校舍,聘请专业教师,课程中西并重。
官督绅办,微妙平衡
《不负桑梓》指出,清代地方善举的运行,并非孤立的民间行为,其背后,是朝廷治理与地方社会自治的微妙平衡,是传统社会联结模式的延续,也是时代更替中有限的变革。
民间善举未能脱离皇权官僚体系的支配,“官督绅办”的格局,贯穿清代始终。官府以多种方式介入善举,既是引导者,也是监管者。有时,地方官员带头捐助,比如嘉定知县汪福安捐公费支持育婴堂、存仁堂,海宁知州靳芝亭劝谕丝商、米商捐助州衙与学宫重建,表达了官方对善举的认可。有时,官府会将无主田地、官祀庙产拨归善堂,比如嘉定存仁堂接收斗姥阁、三官堂庙产,海宁硖石镇留婴堂获存仁堂田产款项,让善举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官府通过示谕、碑刻明确善举章程。比如嘉定育婴堂规条经知县批准刊刻施行,佛山义仓轮值制度、账目公示要求获官府认可,再通过稽查账目、考核董事,确保善举规范运行。此外,官府赋予绅商徭役优免等特权,比如嘉定育婴堂董事可免杂役,徽州茶商因捐输获功名官衔。这份激励,让绅商更愿意投身善举。
官府的介入,让善举成为清朝“养民”理念的实践,善堂成为朝廷治理向基层延伸的载体,既强化了官民联系,也减轻了官府财政负担,实现了“官民共治”的微妙平衡。
善举的制度设计,延续着传统社会的联结模式。《不负桑梓》专门谈到,以“份”的观念为核心,构建起多元参与机制。
家族层面,“房份”原则贯穿始终,宗族义田的租息多用于族内救济、助学。婺源程世杰置义田三百余亩,建立义仓赈济族内贫户,重建遗安义塾供子弟入学,让家族的温暖化作善举的底色。嘉定西门黄氏宗族公田,由族中子弟轮流监管,账目公开,让善产在家族中有序传承。
地域层面,丁份、铺份、社份等制度,让善举覆盖不同群体。佛山二十七铺居民按铺份分摊义仓经费、参与轮值,嘉定民众按丁份缴捐、享受救济,山西泽州村社按地亩分摊“社份”、参与祭祀与公共工程,“人人有份”的实践让善举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
行业层面,股份原则让商人通过捐输获得善举参与权。佛山盐商、米商按股份参与义仓管理,徽州茶商按捐助额度参与公济局决策,让商业力量与善举深度融合。
各种“份”的制度,既保障了善举的广泛参与,又维系了士绅、商人、平民的等级秩序,让善举成为社会关系再生产的重要载体,也让传统文明的脉络在善举中代代相传。
总体来看,清代地方善举的运行,呈现“传统延续”与“有限变革”的共生态势。传统的延续,藏在善举的运行机制中。经费来源的稳定性,行业捐输、田产租金、官府补贴的多元模式,保障了善举长期运行;管理模式的传承,轮值制度、账目公开、征信录刊刻,被各地善堂广泛沿用,成为善举规范运行的根基;善举功能的一致性,救济贫弱、兴办公共工程、维护地方秩序,始终是善举的使命。
有限的变革,在清末社会变迁中悄然发生。一方面,善举主体得以扩大,商会、学会等新式组织加入,南翔镇商务分会、学会联合发起善堂改革,佛山米业公所、徽州茶业公所主导行业捐输,让善举有了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善举功能得以拓展,从传统慈善向近代公共事业转型,硖石镇善堂资助开智公学,屯溪公济局创办茶商学堂,南翔镇善堂参与街道修缮、路灯设置,让善举融入近代化进程。同时,部分善堂引入选举制度,嘉定县城、南翔镇育婴堂实行董事公举制,账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善举多了几分近代文明的气息。
但《不负桑梓》直言,这些变革,始终未能突破传统善举的本质框架。善举高度依赖绅商主导与行业捐输,未形成独立公共财政体系;管理权力仍集中于少数绅商精英,普通民众参与度有限;善举与官府的依附控制关系未变,地方自治诉求始终在皇权体制内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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