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
加大整合力度 抵制“内卷式”竞争
2026年04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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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社会工作部负责人就《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巩固脱钩改革成果
  脱钩改革期间建立起来的综合监管体制已运行近10年,亟需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加以健全完善。《意见》着眼于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治理体系,作出3方面部署。一是加强政府监管,明确直接登记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部门,并要求其按职能落实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党建工作等责任;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梳理涉及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事项,重点排查脱钩后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举措;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重点事项监管;深化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办法,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简易注销程序,完善退出制度。二是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制定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鼓励支持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会员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三是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能力,加强联合性、综合性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设立和严格管理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收费行为以及涉外交流与合作,全面加强资产财务管理,从严管理设立企业。
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我国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不够合理、不够平衡等问题。《意见》围绕调整优化结构布局作出3方面部署。一是明确4条改革路径:优化整合业务交叉重叠、机构规模过小、领域划分过细、功能作用较弱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快退出运转失灵、扰乱秩序、行业萎缩、宗旨任务已完成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契合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定位、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商会。二是合理调控规模,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整合力度;对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对市地级和县级行业协会商会,要依法简化退出程序,通过有序竞争控制总体规模。三是工作中不搞“一刀切”,摒弃急躁冒进,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较为集中的领域以及部分地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稳步推开。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意见》从3方面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功能定位和发挥作用着力点。一是规范行业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制定实施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对违反自律规则的会员进行惩戒,发挥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更好维护行业发展秩序。二是拓展服务功能。行业协会商会要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和相关行业专项规划在行业内贯彻落实,依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和行业统计,推动行业先进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助力先进产业集群发展,主动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公益慈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等工作。三是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制定等工作,参加或者推动建立国际经贸对话机制,服务搭建国际供采对接平台,参与国际经贸谈判、贸易摩擦应对、贸易救济和反歧视等相关工作,引导和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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