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锟石油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2026年2月6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602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述纮对烟台华锟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锟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3月10日摇号决定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担任烟台华锟石油有限公司清算组,邹钧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华锟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采取现场登记、邮寄登记及电子邮箱登记三种申报方式向华锟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1号楼14层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385454512;邮箱地址:xingzheng@yingweilvshi.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具体申报须知及申报模板联系管理人获取。
如债权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华锟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烟台华锟石油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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