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交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
2019年07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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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张帅) 6月14日22时许,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报警,称辖区经十西路与富美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两名男子受伤,肇事轿车司机逃逸。
  当民警赶到事发地点时,发现事故双方均已离开现场。经联系报警人,民警在附近医院找到了正在就诊的两位伤者。电动车主郭先生称,当晚他带着另外一人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至富美路口时,被一辆白色轿车撞倒,造成他们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将车上一名男子留在了现场,他自己趁机驾车逃离,被留下的男子停留了一会儿,随后也离开了现场。因事发紧急且天色较晚,郭先生并没有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和牌号,仅用手机拍到了一张轿车乘员的照片。 
  因伤势较重,民警为两名伤员填报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使二人的伤势得到了及时救治。随后,城区中队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调取事发现场周边的卡口监控,分析比对相关人员的体貌特征,民警很快确认了轿车乘员王某的个人身份信息,并通过王某联系到了当晚的肇事司机。
  6月18日上午,肇事司机赵某(男,30岁,长清区平安街道人)驾驶肇事车辆到城区中队投案自首,对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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