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讯(记者 张帅) 6月17日中午11时许,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220国道与西隆路路口执勤时,查扣了3辆涉嫌闯信号灯的重型货车,其中一辆悬挂豫MH49××临时号牌的货车驾驶员因涉嫌无证驾驶弃车逃离了现场。
对此,城区中队民警通过调取涉事车辆的行车轨迹,分析驾驶员的体貌特征,询问周边过往目击者,第一时间确认了违法驾驶员朱某群(男,56岁,河南陕县人)的身份信息。经民警传唤,6月21日上午,朱某群迫于压力到城区中队投案自首,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货车及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近日,经报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城区中队依法对朱某群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对闯红灯违法行为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