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获利400万主犯被判刑十一年
2021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从2018年5月8日“开业”到2018年7月30日被查,安徽男子姚某及团伙成员闵某等人利用开设的无名会所,组织二十余名卖淫女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获利400万余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合肥中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澎湃新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