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神医”张文荣不能止于免职了事
2021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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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张文荣这样满嘴谎言的执业医师,是否还有资格继续行医,相关部门要继续考量。此外,我国刑法还设置了“虚假广告罪”,张文荣及其背后的“神医宇宙”是否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相关部门也要调查清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评论员 朱文龙       

  近日,宣称从曾祖父开始,一家几代专门治疗一体多病、腰突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的张文荣,与其他40多名“神医”一起,被网友将他们的视频剪成合集,戏称为“神医宇宙”,引发热议。3月9日,张文荣坐诊的北京鹤年堂中医医院发布声明,称张文荣所有的宣传广告信息与医院无关,并免去了张文荣荣誉院长的职务。
  对此,张文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停诊后将清静一段时间再工作”。至于网上的热议,张文荣则认为是“有些网友通过视频剪辑的方式,来恶意打击中医”。
  如今,张文荣这样的“神医”可谓人人喊打,但就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张文荣依然要“清静一段时间再工作”,没有表现出一点悔改之意。这样的回应就是在挑战公众的忍耐力。
  张文荣之所以敢如此回应,原因便在于惩戒力度不够。虽说他被免去了“荣誉院长”的职位,但这样的“惩罚”,对于张文荣来说,没有任何震慑力。要知道,张文荣是一个拥有合法行医资格的执业医师,退一步说,即便他失去了北京鹤年堂中医医院的工作,也能重新找个医院继续他的“神医”事业。谁又能保证,他在新的岗位上不会继续去欺诈、忽悠消费者?不会继续挑战国法和公序良俗?
  从这个角度而言,不能让张文荣继续“嚣张”下去了。这些“神医”广告,虽然看起来像笑话,但却有着实实在在的欺骗性,实实在在的社会危害性。现在线索已经有了,那么就不能够轻易放过,案件的处理不能够止于“神医”被免职了事。
  事实上,在治理“神医”方面,我们并不缺乏法律法规。像《广告法》规定,发布药品、保健品类广告,不能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则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使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这表明,张文荣“参演”这种广告本就是违法的。相关部门应引起注意。
  此外,《执业医师法》还规定:医生要“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像张文荣这样满嘴谎言的执业医师,是否还有资格继续行医,相关部门要继续考量。此外,我国刑法还设置了“虚假广告罪”,张文荣及其背后的“神医宇宙”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相关部门也要调查清楚。
  概而言之,此次张文荣被坐堂医院免职,只是推倒“神医宇宙”的第一步。接下来,需要相关方面以此为契机,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查纠。对于违法违规的人,一个也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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