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11日发表谈话指出,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规定,中央拥有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的宪制权。全国人大根据“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从宪制层面决定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其权力和责任所在,具有不容挑战的权威性。同时,全国人大决定也充分体现了进步性。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并增加其职能、适当扩大选委会选委人数及立法会议席等等,这些规定大大拓展了香港社会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了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和民主质量,使选举委员会更加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更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更加充分地体现了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有利于香港民主制度的稳健发展,有利于香港社会的长治久安。相信通过选举制度的完善,香港一定能够走出长期存在的“政治泥沼”,集中精力破解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良政善治,再创发展奇迹。
发言人最后强调,期待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为修法工作建言献策,在爱国爱港旗帜下汇聚起强大正能量。只要上下同欲、左右齐心,香港未来定会云销雨霁,“一国两制”航船定能行稳致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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