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表示,城镇化率提高较快,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的体现,也是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的结果。预计城镇化率还会保持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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