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上头”电子烟 晕倒,提供者被处罚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日,桓台一名小伙在某洗浴澡堂休息时,看到旁边一人吸食的一支金色电子烟非常精致,烟头装着透明的烟油。小伙便要过电子烟吸食,结果刚吸食了两口,头晕目眩,晕倒在地,旁边人打电话报警。
    桓台县公安局起凤派出所处警,经过调查现场人员、取证,即将提供电子烟的毕某口头传唤到所进行询问,毕某交代了他多次通过网络购买、寄递取货的方式从项某处购买“上头”电子烟并吸食的违法事实。
    警方提醒,今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吸食这种电子烟的将按照吸毒处理,贩毒的则按照贩毒处理。     崔亦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