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1万全都用来“潇洒”
男子利用职务之便动起歪心思,案发后就离家躲起来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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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栾云海)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账上资金11万余元,城阳一男子日前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1月底,城阳公安分局夏庄派出所接到一家食品公司报警,在对公司财务进行全年核算时发现,魏某在担任公司一些业务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账上资金多笔,据统计约11万7千余元。民警立即对魏某进行传唤,但魏某一直未到案,同时也拒不配合警方调查。民警多次到其家中希望通过家人规劝,发现自案发后魏某就离家出走,并藏匿了起来。民警几经周折,终于发现魏某可能藏匿的其中一处暂住处。经过缜密部署之后,12月19日下午,蹲点守候的民警成功将魏某抓获。
  经讯问,魏某对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满足个人消费的行为供认不讳。魏某交代,自2020年4月起,因需要给公司交电费,电费资金直接打到其个人账户上,他便起了歪心思。挪用点去旅游、给朋友买礼物,用于其他小投资,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窟窿越来越大。
  目前,魏某已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城阳警依法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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