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12月30日讯(记者 孙文丽) 根据《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省减灾委员会持续组织开展 “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创新实践,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规范风险隐患网格化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全省县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持续提升。日前,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名单》,齐河县、临邑县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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