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资合作成为个人收款码升级服务商,十多万打水漂感觉受骗
涉事公司说不是骗,是语言“修饰”
202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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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先生与涉事公司销售人员微信沟通页面截图。
     “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了,商家只能用商家收款码。”今年1月,黑龙江的陈先生(化姓)看到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推广广告后,交了3万元合作费成为该公司的服务商,从事个人收款码升级商家收款码的业务。但3月1日后,陈先生却发现,商家仍能正常使用个人收款码,并非像公司说的那样必须升级。眼看着十几万元投资打了水漂,陈先生觉得自己“被骗”了。

  齐鲁晚报记者 戚云雷

读者反映——
从事个人收款码升级
投资十多万打了水漂

  陈先生家住黑龙江省某市,几年前曾创业过几次,但均以失败告终。想到自己三十多岁了还碌碌无为,陈先生打算做点生意。今年1月6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了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推广广告。
  “他们在推广中说3月1日后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了,商户必须升级成商家码才能进行收款。”陈先生说,他觉得个人收款码升级业务很有市场,也比较适合自己,就在线咨询了工作人员,随后添加了一名张姓销售经理的微信。
  简单了解后,陈先生打算和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但无奈手里只有3000元,就想成为代理商,跑跑个人收款码升级推广业务,拿点提成。不过,张经理却向陈先生介绍起代理商和服务商的区别,称代理商只能跑单拿提成,而服务商能挣更多的钱,推广的商户每收入一笔钱服务商就能按费率得到一部分钱。
  “他们说是和微信、支付宝官方签约的,我只能找他们合作,他们能帮我和微信、支付宝签约。还说1月20日就截止了,催我赶紧签约,我就信了,和他们签约了,成为他们的服务商。”陈先生说,原本全部合作费用要8.5万元,他觉得太贵了,后来张经理又降了一部分,他先交3万元,剩余合作费等4月再付。
  按照张经理的说法,要想成为服务商,需要先注册一家公司。为了注册公司,陈先生花5万元在当地租了一间办公室,并进行了装修。一切都准备就绪后,张经理却表示系统未搭建完成,还需要等一段时间。
  “后来系统上线已经2月了,我又花大量人力物力跑市场,但商家往平台上发材料录不进去,平台技术员说他们只负责教,具体的还需要我自己去弄。”陈先生说,一开始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给他建了一个有二三十人的服务群,他以为平台是由公司负责运行,最后却被告知要自己操作,这让他无法接受,因为此前公司并没有对他进行相关培训。
  平台由谁运行的问题是次要的,最关键的问题是,3月1日后,陈先生发现,商家还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收款码,并不像张经理当初说的那样,个人收款码无法使用,商户必须升级成商家收款码才能收款。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微信和支付宝给出的说明中称,个人收款码仍可以继续使用,什么都不变,还提醒用户当心不法分子上门推销更换收款码。这样的话我们不就成骗子了吗?”陈先生说,这段时间以来,他已经推广了200多个商户,个人收款码还能继续用的消息出来后,不少商户怀疑他是骗子。
  “在别人眼里,我的公司就是造谣的,就是不可信的。”陈先生说,为了做个人收款码升级的服务商,他先后投入了十六七万元,大部分钱都是借的,还要还利息,如今不但业务推广不出去,还被人当成骗子,他非常绝望。
  随后,陈先生找到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讨要说法,公司辩解称他们说个人收款码不能使用是根据央行下发的政策进行解读的。“提供聊天记录证据后,公司承认张经理的说法有问题,说把那个张经理给降职了,还罚了2万多元。”陈先生说,虽然公司处罚了张经理,但因张经理的误导他产生了巨大损失,所以打算要回3万元合作费,公司却表示合作费无法退,因为系统已经搭建完成了。
  “我的诉求就是,他们要不就一次性给我10万元,虽然赔了几万元,但这个业务我也不想做了。要不他们就给我6万元,补偿之前投入的损失,然后我再看这个业务还能不能继续运行。”陈先生表示。
涉事公司回应——
销售人员有语言“修饰”
向客户退合作费不可能

  就陈先生反映的情况,3月7日下午,齐鲁晚报记者来到位于济南高新区汉峪金谷的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据公司一名负责人张先生介绍,去年10月,央行确实发布了今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商业性收款的公告,不过2月22日晚,腾讯、支付宝和中国清算协会又发布公告,称个人收款码还能继续使用。
  “收款不是我们主要的功能,我们是给商家提供saas软件的。”张先生说,他们提供的服务中包括商家常用的收银系统、点餐系统等,但提供这项服务的前提是,消费者必须通过支付码进来,因为他们的服务是以小程序为载体。
  张先生告诉记者,即使没有2月份微信和支付宝发布的新政策,市场上已经有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做商家收款码的业务,比如一些商家在用的收钱吧系统,他们开发的小程序和收钱吧类似,但除了最基本的收款功能,他们还能向商家提供扫码点餐等更多服务。
  针对陈先生称公司销售人员张经理在介绍业务时存在欺骗的内容,张先生解释,作为销售行业说,销售人员可能会对某些语言进行稍微的“修饰”,但不会颠倒黑白,而关于语言上的“修饰”,他认为是没有问题。
  既然向客户推销时的语言“修饰”没有问题,为什么公司要处罚当事销售经理呢?当事销售经理的主管徐经理表示,他把销售经理和客户沟通的内容从头查到尾,确认销售经理说的话不存在颠倒黑白的情况,可能在语言上稍微有些“修饰”,不过是在合理范围内的。而他们对销售经理的处罚并非是因为其语言上的“修饰”,而是因为销售经理引发了后续客户投诉等一系列麻烦,目前已对其进行罚款和降级。
  “合作的时候跟他(陈先生)说得很清楚,我们给他建一个30人的群,把项目的推广、程序、落地介绍得很清楚,所有资料都发给他,但上次跟他打电话,他连看都没看,说看不懂。”徐经理说,之前他也提醒过陈先生,刚开始做项目,千万不要花钱雇人推广,也不要租场地,但陈先生并未听从他的建议,最终还是投入了不少钱。
  至于陈先生的退款诉求,张先生表示,如果陈先生还想继续做这个项目,他们可以继续为其服务,剩余的合作费也不再要了。但如果陈先生不想再做该项目,想要退款和额外的赔偿,他们无法满足。
律师说法——
误导客户产生重大误解
所签合同可要求撤销

  陈先生认为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经理在向他推销业务时存在误导和欺骗,但涉事公司认为销售人员在推销时语言上进行稍微的“修饰”是在合理范围内,涉事双方各执一词。
  3月10日,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联系到记者,称他们公司是做saas开发的,和陈先生并非所谓的加盟关系,而是技术服务合作,陈先生是他们公司的服务商。至于陈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属于断章取义,只截取了和销售经理的部分聊天内容,上面先有其他内容,才有“服务商只能找我们”这句话。
  “当时我跟他(销售经理)说的是,有一家科技公司跟我在谈了,一万块钱给我放代理,意思就是我知道有别的地方能做代理,但是我跟他(销售经理)说这话的时候,只能试探一下服务商是不是只能找他们做,他们值不值这个价格,其实这是我想拒绝的一个理由,意思是他们的价格太高了,我做不了。”陈先生说,现在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想拿这句话当证据,证明他知道不止他们一家公司能做,而实际上他选择和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就是因为相信只有该公司能做服务商。
  3月13日,陈先生再次联系到记者,称山东微程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到他,说他泄露了双方合作协议里的保密内容,致使公司产生损失,要起诉他索赔损失,目前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认为,销售人员的行为到底是推销技巧,还是存在误导性,要看他具体说了什么。如果相关部门已发布相关规定,而且已成为大众所知的信息,公司只是进行宣传或者重申其重要性,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就不构成误导。但如果信息来源不确定,或道听途说,公司通过修饰、加工进行渲染扩大,使客户信以为真,在被误导的情况下产生重大误解才签了合同,那么合同就属于无效的,可以申请撤销。
  “如果存在一些隐瞒或欺骗,合同的效力就受影响,可以通过法院撤销合同。因为合同是在一个欺骗或误导的情况下达成的,合同本身就没什么效力。客户可以要求退还相应的合作费,并解除合同。”黄西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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