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保珠
近日,菏泽东明壹粉张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她在向菏泽东明一面粉厂销售小麦时,都是卸完小麦之后才出价格,由于没有第一时间得知小麦价格,后得知价格低不想卖了,再想把麦子拉回去遇到困难。
壹粉张女士告诉记者,7月15日她向东明一面粉厂销售了一车小麦,当时的价格是每公斤2.8228元,觉得价格还算合适;7月17日,她又销售第二车小麦,出来的价格是每公斤2.6140元,觉得这个价格有些低不合适,“这两车小麦检验都合格,检验项目中的指标也相差不多,可价格相差这么大,我就不想卖了,想把小麦拉回来,可是对方说没法拉回去了”。
据张女士介绍,她多次找到面粉厂负责收购小麦人员张海山(音),他表示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把面粉厂相关负责人刘经理的电话给了张女士,她又跟刘经理进行沟通。
张女士认为面粉厂在收购小麦程序方面有问题,“小麦拉到面粉厂,先进行初检,初检合格的小麦可以去卸货,不合格的直接拉走,这个时候还没有价格,等卸完小麦再进行终检,这个时候才出价格。应该在卸货之前告诉货主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就拉走,这样大家都明白。”
针对张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联系到该面粉厂刘经理,他表示如果货主在现场,卸完货觉得价格不合适,可以把货重新装上拉回去,“她的小麦卸完之后,中间时间隔得稍微有些长,已经无法拉回去”。刘经理说,小麦收购程序都是根据统一要求设定的,收购上来的小麦经过初检合格,进行卸货,卸完货再进行终检,最后出价格,“我们这些程序都在小麦收购微信群里,还有现场墙上都进行公示,就是怕别人引起误会”。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情况下,张女士于7月26日向12315热线进行反映。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武胜桥市场管理所得到该线索后,及时与双方联系进行协调。山东众成清泰(菏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逸清表示,该事件是买卖合同纠纷,该事件中如果双方针对价格无法协商一致,最终无法达成交易,买方应当返还出卖方商品,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经过帮办记者与当地监管部门协调,7月31日下午,张女士拿到4000元小麦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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