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公章(编号3705083083222)、财务专用章(编号3705083083221)、发票专用章(编号91370500MAD3YYGC15)、法人章宋建方(3705083083219)不慎丢失,特此声明原章作废。
●枣庄市何宁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MA3M3BXN7W)不慎将原财务章丢失,声明作废。
●陈爱菊丢失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证编号:371219081375资格证书号:ZY00386394,声明作废。
●青岛滨海精品旅游创新研究院遗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正本核准号:J4520070985901,声明作废。
●山东有容堂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1047671812)、发票专用章(编号91370104MABPW56C4X)、财务专用章(编号3701047671813)、合同专用章(编号3701047671815)以上证件因启用新印章,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星之希望康复医疗(青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D61A7897)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山东艺术学院学生处公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000495571568E,声明作废。
●隋鹏身份证遗失,证号:371102198602150559自见报之日起不承担被人冒用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山东古月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3556738780M)不慎丢失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3709830004299,现声明作废。
●沙桂娥丢失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编号06403736,声明挂失。
●公告
枣庄磊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李磊(身份证号370403198405150033),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26日期间外出学习不在公司,在这期间未授权委托他人用公章开展任何公司业务,特此声明。
枣庄磊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4.6.28
●王庆丰(身份证号码371081199705151719)遗失位于黄山名苑44号楼4单元602的购房合同,声明作废。
●袁永蛟,身份证号码371521199004113139,魏庆菲,37152119910803462X丢失水晶丽城西区一号楼二单元2212号购房合同,声明作废。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2019年06月25日核准的济南柏世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1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Q2MPF9J,声明作废。
●山东纳百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701127715113)、财务专用章(编号:3701127715114)、法人章(董方刚)丢失,声明作废。
●济宁鼎航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0MA3ETXN0XP)丢失行政章(编号:370830305013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青岛丰亨豫大国际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不慎丢失公章(编号:3702200505054),声明作废。
●烟台金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公章不慎丢失,特此声明原章作废。
●北京京专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济南分所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3701047709351),声明作废
●夏千举,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2110384883,执业证书流水号:11528423,该律师执业证遗失,声明作废。
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时代集团公司、时代集团成都时代新技术公司、王小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山东杉池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人)与山东金宝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权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人将其对债务人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王小兰、时代集团公司、时代集团成都时代新技术公司所享有的标的债权((2022)鲁0104民初7350号调解书确认的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全部转让给债权受让人。请贵方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全部义务。山东金宝通化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贵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向山东金宝通化工有限公司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召开股东会通知
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通知股东出席2024年7月19日下午3:00在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三路1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的股东会会议,会议议题: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请各股东根据本通知按时参加会议或委托他人代表参加本次会议,如不能出席又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
青岛交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
李孝国,身份证号370403XXXXXXX84554;蒋洪涛,身份证号370403XXXXXXX4611X;王玉伟,身份证号370403XXXXXXX50011。我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向李孝国等3人电话通知返岗报到,未按期返岗。我公司又于2024年5月21日给李孝国等3人邮寄《关于限期到岗报到的通知书》,限2024年5月31日报到上岗,截至2024年6月25日李孝国等3人均未报到上岗。鉴于李孝国等3人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公司通知与李孝国、蒋洪涛、王玉伟解除劳动关系。
枣庄市薛城区鸿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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