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9元月饼误标1元卖,商家不发货合法吗
2024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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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其通过嘉华食品在电商平台旗舰店购买的一款售价为1元的月饼,商家推迟了发货时间,并称是标价失误。该款月饼原价为39.9元,此前曾标价1元,目前该商品已经下架。
  针对此事,8月21日上午,嘉华食品在该款商品的购买页面上发布了《致歉信》称,由于该价格远远低于成本价,此举预计会造成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团队和公司都面临巨大压力。
  近几年在电商平台,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标价错误,导致用户大量下单抢购的案例不在少数。如果用户不同意解除合同,商家是不是就只能履约了?
  根据法律规定,几种情形下合同可撤销,其中之一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
  重大误解的前提是商家真的存在价格设置错误,如果是促销价格,只是没有限制促销商品数量,导致订单数超出预期,则不属于重大误解。由于价格设置错误,与日常消费价格相距甚远,同时也不符合促销情形,商家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属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时间没有中止、中断情形。
  虽然法律赋予了标价错误的商家撤销权,但是在目前发生的几起“乌龙指事件”当中,尚未见公开报道显示有商家是通过行使撤销权来解决相应争议的。原因可能在于该权利的行使需要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一般而言是被告所在地,通常这类事件产生的订单数目都超百万,涉及的买家也是在全国各地,商家要行使撤销权一则需要从平台获得成千上万的用户信息,二则需要去各地法院分别提起撤销权之诉,其时间和成本都不可胜计。即便是存在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此众多的撤销权之诉同时提起,对法院而言也是重大的负担。
  所以,无论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拒绝履行合同,抑或行使撤销权,对于商家而言都意味着巨大的成本负担。要解决类似事件,一来需要减少商家错误的概率,平台方可以在系统设置上增加商家价格二次确认的机制;二来则是需要降低商家行使撤销权的门槛,对于如此大规模的撤销权之诉,其权利行使成本已经超过了权利本身能获得的收益了,立法或者司法部门对于该种情形下的撤销权之诉,或许可以有特别的规定,以免受损商家的撤销权成为镜花水月。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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