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整治“微腐败”的实践路径与治理思考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凤敏
2025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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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腐败”虽单个案件金额不大、层级不高,却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动摇党的执政根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治“微腐败”成为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
一、“微腐败”的主要表现与危害
(一)典型表现形式
“微腐败”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领域集中、形式隐蔽:
  民生领域“雁过拔毛”:如在低保救助、危房改造、惠农补贴等资金发放中,通过虚报冒领、克扣截留、优亲厚友等方式侵占群众利益。
  基层权力“任性用权”:通过审批等“小微权力”搞“吃拿卡要”,如办理证明时索要“好处费”,在集体资产租赁、工程发包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红包礼品。
  工作作风“微不正”:表现为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搞“庸懒散拖”,如社区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物业问题久拖不办,损害服务型政府形象。
(二)突出危害
  侵蚀群众信任:“微腐败”直接触碰群众利益,让群众感受到“反腐离自己很远,贪腐就在眼前”,逐渐消解对党的信任和认同。
  破坏基层生态:“微腐败”往往伴随“小圈子”“潜规则”,导致基层政治生活庸俗化,形成“破窗效应”,影响基层治理效能。
  累积社会矛盾:小问题拖成大矛盾,个别“微腐败”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微腐败”滋生的成因分析
(一)思想根源:纪律意识淡薄与特权思想作祟
  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小贪不算腐”,存在“法不责微”的侥幸心理;少数人将手中权力视为“私产”,把为群众办事当作“恩赐”,缺乏“权为民所用”的根本意识。
  (二)制度漏洞:“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
  基层权力清单不清晰、流程不透明,群众对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不知情;监督机制“上热下冷”,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群众监督难。
(三)治理短板:基层监督力量薄弱
  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分散,对日常监督覆盖面不足;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部分群众因怕报复不敢监督,或因不懂流程不会监督,导致“微腐败”难以及时发现。
三、整治“微腐败”的实践路径
(一)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让基层干部直观感受“微腐败”的危害,破除“小节不拘”的错误认知。
  教育浸润:结合教育活动,开展“为民服务”专题讨论,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服务意识。
(二)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空间
  厘清权力清单:梳理基层“小微权力”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主体和监督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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