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起机动车检验标志实行电子化
简化申领流程,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2020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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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淄博4月23日讯(记者 赵原雪 通讯员 罗苓秋 杜立谦)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自4月25日起,淄博将实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届时,市民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发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企业行业提供电子证照服务,简化申领流程,免去粘贴麻烦,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据悉,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显示内容包括: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部分)、检验有效期和二维码等信息。其中二维码内嵌检验标志信息和数字签名,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二维码可以识读和显示检验标志相关信息,验证内嵌数字签名合法性,获知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真伪。电子凭证可用“交管12123”APP实时显示,也可用电子图片或文档形式保存、打印。
  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或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对所有机动车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包括汽车、摩托车、挂车。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看并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可以不放置(粘贴)检验标志。需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时,可以通过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在线出示时,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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