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作业致安全事故将进“黑名单”
青岛明年1月起将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新政
2020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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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齐春赞) 青岛明年1月起将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新政,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因安全生产违章作业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业人员将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12月21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涉及编制违章行为清单、制定违章行为查纠和惩处制度、可以采取的惩处措施、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内容。根据《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违章行为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违章行为清单可分为一般违章行为和严重违章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通知近亲属、约谈、通报批评、重新教育培训或者依法依规降职降薪、撤职等惩处措施,违章人员经教育惩戒后仍不改正的,应当调离岗位,特别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承包、承租单位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开展违章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因安全生产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按规定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据了解,目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80%以上是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所导致,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违章行为的发生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点。《办法》旨在指导企业建立起查纠和惩处本单位从业人员违章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的有效制度和措施,对从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形成震慑,形成违章必罚、违章必究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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