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讹人行为付出应有代价
2020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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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元中

  近日,两则老人街头摔倒的新闻,又引起扶不扶的热议。一则是,长春一街头一位老人摔倒,一直无助地趴在冰冷的雪地上,周围围着20多人却无人扶。另一则就是,江西九江修水县一爱心义工扶起92岁老人,却被家属报警,变成肇事逃逸嫌疑人。
  尽管交警调取监控后,最终还了义工们清白,还责令老人家属向他们道歉,但该事件负面影响并未就此消失。而且,长春事件之所以那么多人围观却无人扶,绝非因为人性的普遍冷漠,而是担心做好事还惹得一身骚。虽然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责任,但不能解决扶人被讹、被诬陷的问题。必须通过有效机制营造一个不受诬陷的环境,切实消除扶人被讹的担忧。
  要有效遏制扶人被讹歪风,就要让讹人行为付出应有代价,不能讹成则白讹、讹不成也不会失去什么成为一种自然而然。有必要让讹人者对助人者造成的麻烦、精神焦虑等承担赔偿责任,乃至对情节较重者予以治安处罚了。只有如此,才会使人不昧着良心去做损人利己之事,才会倒逼着那些不诚信的人变得诚信起来,还一个人人把诚信为第一选择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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