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票否决”,老楼装电梯更顺
《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调整加装电梯征求意见范围比例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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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月28日讯(记者 赵波 通讯员 王延清) 加装电梯需要全体业主同意,很多老楼因“一票否决”望梯兴叹。刚刚出台的《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调整了加装电梯征求意见范围比例,明确装电梯不再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
  青岛市老楼加装电梯的原有政策对征求意见范围比例的要求是:需经楼座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全体同意。为与《民法典》有关要求保持一致,新制定的《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第五条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充分保障相关业主知情权和表达权,充分征求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重点征求加装电梯后可能直接影响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业主之间经过充分友好协商,但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办法》第六条指出,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表决:由本单元(本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书面同意意见。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了矛盾化解机制:要求街道积极介入,发挥协商议事作用,引导各利益相关方按照“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妥善化解矛盾。要充分保障相关业主知情权和表达权,初步方案及设计方案要充分征求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主体应会同设计单位积极进行方案优化,降低对相关业主的不利影响。应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受损业主补偿方案,或依法维护其自身权益。
  《办法》还拓展了适用范围,增加相关鼓励引导性条款,为更多老楼加装电梯工作降门槛、提效率。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有233部加装电梯交付使用,另有131部正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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