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2万只犬“立新规”背后
2021年04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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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生活中,宠物逐渐成为家庭的重要成员,宠物的管理与保护也被广泛讨论。根据相关数据,截至2020年9月,济南市重点管理区内居民个人饲养犬只约为12万只。但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仍有部分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淡薄,无视养犬法规。当前与养犬相关的“宠物文明”是否跟上城市发展步伐,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的一把标尺。
  《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13年后,2021年4月20日,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宗兆洋 
实习生 吴马铭          

“一户一犬”并非首次提出
  家住历下区棋盘小区的王云(化名)家里养了三条狗,“有有”“钱钱”是两只金毛,“LUCK”是一只拉布拉多犬。4月20日下午,王云在自己经营的商铺前休息,“LUCK”坐在她的旁边。针对此次公布的草案,王云说,“不让养,就不养呗,咱也理解,那我另外两条狗怎么处理。”
  此次草案中提到“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其实之前也有这样的规定。1995年1月实施的《济南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个人经批准养犬的,每户只准养一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中对养犬数目的规定,第九条提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针对限养一条小型犬,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检索发现,北京、上海、广州的现行养犬管理办法均有类似规定。
  上海现行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北京市现行的《北京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也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处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
不文明养犬投诉多年持续较高
  4月20日,在棋盘小区附近,记者见到了三位养犬人在道路上遛狗时没有用束犬绳牵领,还有两位养犬人同时携带了两只犬。此外,记者在泺源大街与对山街交叉口的石板路上发现了几处狗便。住在附近的刘女士说:“每到晚上来这遛狗的人很多,经常会有狗随地便溺,有些狗主人也不收拾,来散步的人稍不小心就会踩到狗粪。”在棋盘小区的内部道路上,记者也发现了两处狗便。
  据了解,济南现行的养犬管理法规是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2021年1月1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就《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济南市公安局就起草说明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养犬规定》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养犬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的数据,截至2020年9月,济南市重点管理区内居民个人饲养犬只约为12万只,办理养犬登记的约为8.4万只,办证率70%。2020年济南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巡查捕获流浪犬1117只,其中烈性犬20只。近十年发生犬只伤人案件2万余起,因犬咬伤注射狂犬疫苗10万余人次,济南养犬管理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同时,济南市民对不文明养犬、违规养犬行为的投诉多年持续较高,投诉案(事)件数量始终居高不下,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报投诉为例,其中2017年8883件,2018年10200件,2019年12340件,2020年接到热线投诉9596件。养犬人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犬粪便清理不及时、犬主人携犬乘电梯进公共场所扰民、流浪犬扰民等不文明、违法养犬行为持续比较突出。
针对文明养犬多次出台措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整理发现,自2011年以后,就文明养犬,济南市相关部门曾多次出台、实施相关工作措施。
  据公开报道,2011年,济南市公安局将养犬管理纳入全市治安部门的重点工作,治安支队组织限养区六大分局专业民警15人、成立6支73人的专业稽查队伍。
  2017年,济南推出全国首款养犬管理App软件,民警只需携带一部手机即可进社区办理养犬登记、年审及稽查等工作。
  2020年7月,为整治遛狗不拴狗绳、犬粪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济南市文明养犬社会化创建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发动社会力量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工作联动机制》,就不文明行为的处罚采取无遮拦全屏曝光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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