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落地中选45个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2%
2021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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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烟台市医疗保障领域出台了哪些惠民制度政策?对此,烟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腾波进行了解答。
  高腾波介绍,为全面推进烟台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烟台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今年的重点任务,市医保局做了多项工作。
  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33种高值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实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增加了96种国家谈判药品,同时,烟台市建立了71种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双渠道”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原有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保障水平,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80%,最高补偿额由2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实行职工大病保险按额度补偿机制,对报销后符合政策的住院个人负担费用按额度进行补偿,起付标准为1.6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8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落地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5月21日,国家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在烟台市落地使用,此次中选药品共45个品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个治疗领域,中选药品降价明显,平均降幅52%,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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