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我省15至17岁人群开打新冠疫苗
后期逐步扩大到其他适龄未成年人群
2021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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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陈晓丽         
  我国新冠疫苗已获批在18岁以下人群接种。7月30日下午,记者在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山东省从8月1日开始为15-17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批准了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临床试验数据显示,以上两种新冠疫苗在3-17岁人群中的抗体阳转率和抗体水平与成人相近,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据介绍,三个企业(长春生物、北京科兴、大连科兴)为以上两个企业生产的新冠疫苗进行分包装,其出品的新冠疫苗亦可用于3-17岁人群。以上疫苗均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根据全国统一安排,我省近期将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自愿、保障安全的原则,逐步推进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从8月1日开始,各市将按照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陆续为15-17岁人群,特别是近期出国等急需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后期会逐步扩大到其他适龄未成年人群,以在全社会建立有效的新冠病毒免疫屏障,避免新冠病毒的传播。
  据介绍,18岁以下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在校学生由主管部门与学校通知,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非在校人群可由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到居住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儿童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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