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出行权益,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8年7月联合出台了《济南市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残疾人驾驶员在市区内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所)、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所)及道路停车泊位,可免费停放机动车辆。并且应向停车场管理人员主动出示上述三个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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