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2月27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曲文) “法官,我现在远在河北,无法回龙口参加庭审。”“没关系,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庭审。”记者从龙口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晚上7点,龙口法院赵伟团队通过互联网方式顺利完成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
12月23日晚上7点多,一方当事人远在河北,短期内无法到院参加庭审,且年龄较大,赵伟团队的书记员潘德恒在庭前送达时了解到双方均具有调解意向,主动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决定利用老人儿子下班时间,由老人儿子进行操作,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庭前调解安排在了晚上7点。
暮色降临,当事人顺利出现在了庭审画面上,因为前期调解工作扎实,调解内容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就细节问题经过二十多分钟的沟通确定后,双方均同意最终方案,次日即生成法律文书进行了送达,实现案结事了。
夜间开庭只是龙口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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