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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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王丽琴:
  原位于市中区小梁庄14号楼2单元203室房屋系我单位经营管理的直管公房由您承租使用,根据2021年6月7日济南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济房改[2021]1号文件,你所承租安置房屋应属被清退范围。经多次与您联系未果,为保障您的权利,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您或配偶的职务、职称有变动、或您的直管公房为拆迁私房安置、有偿购买获得,向我公司说明情况并提交资料以便审核。如您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料后仍属清退范围的,我公司将按文件规定解除与你的直管公房租赁关系,并送达小梁庄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山东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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