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
2022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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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4号)公布《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自即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对两名中方官员进行非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一、冻结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我们要再次强调,西藏事务纯属中国内政,美方没有权利、没有资格横加干涉。”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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