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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亚非
二、儒商精神应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充分展现
(一)儒商应挖掘非遗元素实施创造性转化让非遗活在当下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小镇和村庄。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涵养企业精神,培育现代企业文化。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支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设计制作展现中华民族独特文化魅力的系列服装服饰。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规划设计推出一批专题研学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在文化旅游中感知中华文化。推动休闲生活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发展传统体育,抢救濒危传统体育项目,把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民健身工程。
儒商作为“双创”理论在商业领域的具体实践者,应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深入挖掘非遗资源,提炼非遗元素,发现商机,从项目设计、产品制作、文化服务等方面全方位体现非遗传承与发展,让非遗融入当代人的衣食住行和文化旅游生活中。
(二)儒商应保护开发传统技艺进行创造性发展提升非遗存续力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2〕72号),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企业,支持其全面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鼓励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提高手工价值,丰富产品品类,培养高端品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对于传统工艺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传统工艺企业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中予以倾斜。支持小微企业、非遗工坊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传统工艺开展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相关文化企业合理利用传统工艺资源,吸纳传统工艺传承人、从业者参与生产。
儒商企业可以整合区域内传统工艺资源尝试设立传统工艺产业园区,建立一系列传统工艺大师工作室,形成非遗传统工艺加文创品牌创造性发展运行机制,打造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园区。
(三)儒商应整合非遗资源深化文旅融合共享非遗成果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在2022年发布了《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要求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设计师、艺术家等参与乡村手工艺创作生产,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促进合理利用,带动农民结合实际开展手工艺创作生产,推动纺染织绣、金属锻造、传统建筑营造等传统工艺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手工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鼓励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品牌合作,提升经济附加值。充分运用现代创意设计、科技手段和时尚元素提升手工艺发展水平,推动手工艺创意产品开发。
《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创意设计、演出、节庆会展等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消费与旅游消费有机结合,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计划行动,设计开发具有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提升乡村旅游体验性和互动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旅游各环节,支持利用非遗工坊、传承体验中心等场所,培育一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体验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建设农耕文化体验场所,弘扬优秀农耕文化。鼓励各地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塑造“一乡一品”“一乡一艺”“一乡一景”特色品牌,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充分开发民间文化艺术研学游、体验游等产品和线路。全面推进“创意下乡”,有效提升旅游商品开发水平和市场价值。
儒商企业可以积极参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丰富多样、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三、儒商当在传承与创新中永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一)儒商的成长是一个全流程的群体修行
儒商的成长是儒家文化融入企业发展的全流程的过程,是企业家率领团队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落实修齐治平的儒家思想的群体修炼行为。在此过程中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既可以通过文化创新促进企业经济运行,又可以用琴棋书画医武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形式提升儒商群体的修炼质量和成果,丰富儒商企业文化内涵。
(二)儒商事业的发展需要儒家文化的持久滋养
儒商在推进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带动团队以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为内功,以修齐治平为目标,实现商界领域的内圣外王,更需要作为六艺重要内容的易学文化结合传统术数的指导和支持,应当成立专家团队为儒商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持续支撑,推动儒商群体在众多商业人才中脱颖而出,出类拔萃,引领企业家队伍。
(三)儒商精神的培养需要强有力的机制支撑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义强国需要更加强大的儒商团队遍布经济发展各个领域,应建立相对专业的组织论证出台儒商精神的标准,开展儒商评选活动,制定儒商培养规划和培训教程,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不断壮大儒商队伍。
中国作为《非遗公约》的缔约国开创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保护措施,形成了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与中国经验,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立足于中国国情贯彻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针的当代实践,也是“两个结合”在非遗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儒商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群体,应该为当代非遗传承保护工作、为非遗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以非遗丰富中国的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上海市杨浦区红色文化发展中心(国歌展示馆)〕
参考资料:
王晨阳: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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