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桓台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伊晓亮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权利依法转让,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请向相关买受人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借款人:胡建华,抵押物:胡建华房产,贷出日:20140604,到期日:20160529,本金:743995.78元,利息:856486.9元,受让人:伊晓亮。
山东桓台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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