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舒瑜 淄博报道
10月1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及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按照政策要求,试点企业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可享受优先通行路权和停靠政策,领取专用通行标识;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可依据《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申请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奖补资金;考核合格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可根据《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申请建设奖补资金。
此外,《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主要内容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在新能源车辆运营、配送中心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奖补办法规定,在奖补周期内,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对考核成绩前3名的货运枢纽进行奖补;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对考核成绩前5名的公共配送中心进行奖补。满足奖补标准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在验收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奖补。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在本市范围内月实际运营里程达到1600公里的车辆,按照最高不超过每车每月320元进行奖补累计,奖补周期末对单车奖补金额进行核算。车辆运营奖补分为2个周期进行核算,分别为2024年政策实施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一奖补周期内同一车辆只能申请一次奖补。
下一步,淄博市将依据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试点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确定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指导试点企业在考核周期内依据要求,从车辆、设施设备、先进组织模式、信息化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企业自身进行完善改进。同时,加快建设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城市配送企业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资金补贴提供大数据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交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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