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东
微山县傅村镇东汇子村立着一块明代圣谕碑,高2.23米、宽0.7米,圭角,中间断开,碑面呈棕黄色。此碑记载着明代一个乡绅员外仗义疏财、救济灾民的故事。
东汇子村北是古薛河,西边是微山湖,这一带古属沛县,1956年划归微山县。
《微山县志》记载,明正统二年黄河泛滥,黄水自西北而来,淹了几个县。前水未退,后水又来,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沛县官府无粮赈灾,惊慌失措。灾区的十二位乡绅员外协商捐粮赈灾。东汇子村的员外王原深明大义、仗义疏财,捐一千二十石粮食救济灾民。官府大为感动,将十二位乡绅员外的义举层层上报。
此事报到朝廷后,明英宗让沛县官府给这些员外封官。王原不受,说救灾不图名利,倘受官职,百姓岂不以为我是沽名钓誉、捐粮换官?官府又上报,明英宗大为感动,圣谕旌表,免王原全家五年赋税和杂役。官府奉旨在王原家门口建立石坊,并将谕旨刻在碑上,立于官道旁,文武官员到此下轿下马。
碑额刻“圣谕”二字,左右雕龙,上面说:“敕直隶徐州沛县民王原国家施仁,养民为首,尔能出麦一千二十石用助赈济,有司以闻,朕用嘉之,今特关敕奖谕,劳以羊酒,旌为义民,免本户杂泛差役五年,尚允囗忠享表励乡俗用副朝廷褒嘉之意,钦哉故敕。正统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明嘉靖年间《沛县志》记载,正统五年,灾区十二位义民各出麦千石余赈济饥民,奉敕正坊,旌异其门。明万历、清乾隆、光绪和民国年间《沛县志》皆载此事,可谓慈心善举、青史留名。
(本文作者退休前是微山县考古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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