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鲜活的生命沦为获利的工具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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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业角度来看,这貌似是一种“成功”的创新营销模式:先在社交媒体利用“免费领养”博取关注成功引流,再顺利拿捏消费者心理,诱导将一次结款改为更高价值的分期购买模式。
  对于这种模式,法律人士认为,商家必须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关于猫、猫粮的情况,而且不能强制搭售,否则可能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商家在出售宠物的过程中隐瞒宠物的健康状况,以“免费领养”的名义高价出售病宠,商家则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有人认为,这种模式并非毫无可取之处,市场上也不全是诱导消费的骗局,市场应当给它成长和完善的空间。
  消费者成功领养猫咪后,可能会为了省去剩下的费用而伪造宠物丢失或死亡证明,对商家造成损失。网友“大白只是只猫”表示了担忧:“完全免费得来的未必会被善待。我参与过救助八年见多了。”
  “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中的内容。店家有义务来审核买家是不是每个月都在小猫身上花了钱,这个审核的方式就是猫咪钱包,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多年养猫的施先生说。
  诚然,每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或许都有阵痛和探索期,但任何时候都不应一味被利益驱使。毕竟,在拿爱心当幌子的纯套路下,所有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都会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如果免费领养的善意变为捆绑消费的陷阱,鲜活的生命沦为获利的工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让爱宠人士心寒。而且这股不良之风带来的“低价竞争”,很可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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