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德岁
19世纪20年代至70年代的英国处于维多利亚时代,也是博物学的黄金时代。整个英国的“有闲阶级”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博物热,一会儿是甲虫热,一会儿是蕨类植物热,一会儿是岩石和化石热,一会儿是鸟类热,一会儿是贝壳热……就像社会上的时装潮流频繁更迭一样,每每牵动着许多闺秀、贵妇以及绅士的心。当然,为此推波助澜的博物学书籍、报刊等,也铺天盖地般袭来,以满足这些读者的口味。
对于这一现象的根源,科学史家一直众说纷纭。
首先,地质学、动物学、植物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新发现、新的研究进展及其普及,吸引着人们追求新知。比如,维多利亚女王直到中年才知道袋鼠腹部有一个育儿袋,有些贵妇人惊奇地发现青蛙竟是由蝌蚪变来的!由于当时的学校一般并不教授这些知识,很多人都是通过社会上兴起的博物热才获得这些有趣资讯的。再者,据说显微镜和玻璃鱼缸等器具在家庭中的普及,也为人们观察微体生物以及在家里养鱼或别的水生生物带来了方便。狩猎、观鸟,以及远足野外采集各种博物标本的传统则源远流长,这些户外活动既有利于身心健康,也是一种很好的社交方式。因此,对于平时百无聊赖的上层人物来说,博物学爱好是很容易上瘾的——很多人说,这可比看小说刺激多了!加之,当时正值英国对外扩张时期,从海外带回来的各种珍稀生物标本(比如澳大利亚的鸭嘴兽等)引起公众的好奇。
不仅如此,对于当时的英国人来说,生物身上各种奇妙精巧的适应性“装置”(即生物结构)无疑彰显了造物主鬼斧神工般的设计之高明。为此,很多有钱人家甚至纷纷在家中建起了奇珍室,以收藏和展示各种博物标本,在上流阶层蔚然成风。
少年达尔文可谓生逢其时。他自小就有收集众多博物标本的兴趣,后来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博物学家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就是为博物学而生的!
他生于富贵之家,祖父与外祖父均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最有名的人物,这使他从小就生活在一群最聪明、最博学、最有科学与艺术修养的人物之间。他在青少年时期只热衷于两件事:户外运动与博物学。他接受过最好的教育,尽管他从来都不是世俗意义上的“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父亲出资让他参加“小猎犬”号的环球科考。他周游世界长达5年,搜集了第一手的科学研究资料,并采集了大量珍贵的博物学标本,这使他在而立之年成为英国无可争辩的科学新秀和博物学巨星。
他著作等身,且每部著作在10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在印行、被阅读。他开创了生物学领域的众多分支学科,他所发现的以自然选择为主要机制的生物演化论是有史以来最为重要的基础科学理论之一,彻底改变了人类对世界以及自身的认知,且屡遭挑战但至今颠扑不破。
达尔文的一生可分为两大阶段:“小猎犬”号环球科考(1831—1836)结束之前以及科考结束后。
前一阶段,他走出了出生地——英国南部小城什鲁斯伯里,奔向外面的大世界求学、探索,为后一阶段“宅家”积累了科研和写作的原始材料。后一阶段,他成家立业,定居在伦敦南郊的“唐庄”(即“党豪斯”),躲在他的小天地里度过余生。他在此期间除了到附近小镇做过几次“水疗”,几乎过着隐士般的生活,专心从事个体科研活动,著书立说。换言之,前一阶段,他满世界地“浪”;后一阶段,他足不出户地“宅”。他原本打算死后长眠在家族墓地,贴近他钟爱的家园以及那里的腐殖土与蚯蚓,却身不由己地备受哀荣——英国为他举行了国葬,将他安葬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与乔叟、牛顿和莱伊尔等人为伴。
达尔文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自然科学家和思想家之一,而《物种之眼:达尔文传》,是叙述他极不平凡的一生的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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