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愿力汇文化传播(山东)有限公司、杨晶、曹善逢、曲建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烟台五星科创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6】月【24】日与山东信东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烟台五星科创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因贵方违约,所导致的,烟台五星科创服务有限公司与愿力汇文化传播(山东)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2025]第0011号《房屋租赁协议》项下,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仓储保管费、逾期违约金、催收差旅费、维权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财物处置费等全部衍生损失),及相关所有权益转让给了山东信东投资有限公司。
现依法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向山东信东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债权转让人: 烟台五星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债权受让人: 山东信东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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