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伊滨区宣传部工作人员就河南卓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问题对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进行了回复。
情况说明中表示,2016年5月、2017年4月,卓金光电项目192.1725亩建设用地分两批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时协调洛阳市规划部门完成了项目平面规划、单体设计专家评审等工作。其间,2014年10月,佃庄镇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了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但因《佃庄镇总体规划》的上位规划《洛阳市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规划》开始启动,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获批复,导致卓金光电项目用地无法挂牌出让。
“实际上就是‘小规划’与‘大规划’相冲突的问题。”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区镇规划部门正在积极与洛阳市规划局协调产业聚集区规划批复,待批复完成即可进行土地出让手续办理。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问题,情况说明中称,卓金光电项目进驻佃庄镇产业集聚区后,佃庄镇政府完成了该地块土地流转及附属物补偿清腾,围墙圈建,补充耕地费、耕地占用税也已全额缴纳,将该地块移交至卓金光电公司管理使用至今。依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洛阳市税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了解到卓金光电与地方政府在土地证办理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主管税务机关就暂未采取任何征管措施,也未核定其应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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