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母亲项链竟称遭劫男子谎报警情被拘留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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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6日讯(通讯员 于美娇 费聿凡) “喂,110吗?有人持刀入室抢劫,你们快过来!”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接到110报警,对方称有一男一女两人持刀入室抢劫。指挥中心指令崮山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派出所民警到达崮云湖街道某村现场后,经过向报警人张某鑫询问得知:当日早上有一男一女持刀进入其家中,试图拐骗其两岁多的弟弟被张某鑫发现并制止,“抢劫嫌疑人”抢走一条金项链后逃走。
  此时,刑警大队技术中队民警也达到报警现场。但是,在民警对现场的勘验检查过程中,却未发现明显的入室抢劫痕迹。在进一步询问中,张某鑫的叙述多处矛盾更加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随后,民警在与张某鑫的进一步谈话中,识破了对方捏造被抢劫事件的谎言。
  经公安机关查明,报警人张某鑫私自拿取了其母亲的一条金项链用作抵债,因担心家人责备,谎报了被持刀入室抢劫的警情,而张某鑫所借债务,竟是为了给女朋友的花销。
  12月23日,长清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张某鑫(男,19岁,长清区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110报警电话是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应急资源,依法利用警务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谎报警情不仅会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也是对真正需要救助的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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