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12月26日讯(记者 马玉姝) 近日,高新区环保局发布两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晟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圣海奥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因环保问题被分别处以5万元、1万元罚款。
经高新区环保局查实,淄博晟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检查时,公司翠取工序未落实“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问题。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高新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高新区环保局于2019年11月29日对山东圣海奥斯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检查时,公司车间开槽土方裸露未覆盖,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污染环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二)的规定高新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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