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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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澳大利亚威思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济南代表处、法拉利资本有限公司驻济南代表处、香港山东民营企业联合会有限公司济南代表处、韩国EKL科瑞亚贸易有限公司威海代表处4家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报送2018年度报告。2019年12月30日,我局向上述4家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4家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8年度报告。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对上述4家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2000元;2.吊销登记证。   经查,香港金莱特进出口有限公司济南代表处、美国大卫雷文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济南代表处、韩国斗泰纺织株式会社潍坊代表处、韩国员东电子株式会社潍坊代表处、韩国周圆纺织株式会社潍坊代表处、韩国浩洋木材株式会社潍坊代表处、世界华人企业家协会有限公司济南代表处7家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8年度报告。2.驻在期限届满后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注销登记。2019年12月30日,我局向上述7家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7家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8年度报告亦未办理相关登记。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局拟对上述7家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12000元;2.吊销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11家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昌、徐胜华、张红娟  联系电话:0531-88527881/88527921/8852771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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