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要拆迁,为啥还让交半年房租
2020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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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雯娅

  6月9日,烟台市壹粉张先生向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我在芝罘区经营一家‘恋尚鱼’的餐饮小店,房东在明知要拆迁的情况下,还是让我交了半年房租。”
  张先生家住烟台芝罘区,在只楚街道孙家庄村经营一家会员制餐饮小店。2018年4月,和房东签了三年租房合同,店铺装修花了243200元,当时并没一次性缴清三年租金。受疫情影响,小店从过年开始闭店,直到4月25日才恢复营业,张先生向房东申请减免关店期间房租、租期顺延,遭到拒绝。随后张先生于5月10日向房东续缴了之后半年的租金。没想到,5月11日,店门口就被画上了拆迁标志,他才得知小店要拆。
  张先生说:“拆迁部门也没告诉我明确的搬迁时间。直到6月7日,才有工作人员口头通知我,6月10日停电,让我赶快搬走。”张先生出示了一张孙家庄村征收房屋评估表,无证房两间合计补偿55218元,系列附属设施评估,合计补偿30712元。
  张先生说,这间小店无房产证、土地证,三年前是自己去孙家居委会开具书面证明后申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如今他拿这些文件去拆迁部门申请拆迁营业补贴,对方以该出租房系违建为由拒绝。
  张先生指着评估表说,房东和他清算了各项设施归属后,张先生应拿到22054元。如今不仅拿不到拆迁营业补贴,自己当初20万的装修费缩水到两万元。“这两万多块钱,房东还想要2/3,只给我7000块钱让我搬走,这实在说不过去。”
  记者来到孙家居委会了解情况,在四楼临时拆迁办公室,被唐姓负责人以“我和你说不着”为由拒之门外。随后,记者联系了房东王先生,王先生说,赔偿款拆迁办说多少就是多少,自己没有话语权。至于房租,张先生啥时搬走,啥时退还他剩余的房租。对装修赔偿费,王先生说,张先生在这里经营三年了,“装修赔偿只能带走三分之一,总有折旧费吧。”
  对此,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朱德言律师表示,张先生和王先生的租赁合同是因政府拆迁而解除的,双方都没过错,补偿是根据相关机构评估装饰装修残值来确定,最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有异议的一方可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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